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天儒)12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二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实施的决定》(下称《决定》)在省政府网站发布。自2024年1月20日起,第二批23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实施。

  根据《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将包括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营业性演出审批等行政职权事项委托和下放给合作区,赋予合作区更大发展改革自主权,切实吸引澳资澳企澳人到合作区集聚发展和就业生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其中,原需广东省教育厅办理的中外、内地与港澳、大陆与台湾合作办学项目审批,现到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即可办理;原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办理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现到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即可办理。

  《决定》同时明确,自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广东省有关部门应当与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完成调整职权事项的交接工作,要求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和广东省有关部门要依照职权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衔接沟通,确保相关省级行政职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据了解,《决定》的出台是扎实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国家重大决策的需要,也是加大对合作区放权赋能的具体举措,将进一步推动合作区高质量发展。此前,第一批159项省级行政职权已经调整由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实施。